易小星駁斥沐浴之王剽竊日本漫畫書,人物故事情節都相同,韓方是碰瓷嗎

 

許多人看見這兒,有點兒一頭霧水,搞不知道為什么叫獸易小星也澄清這件事。只不過中間有這么一段:當初萬達想找日本戰略合作,選上了《沐浴之神》,編劇選擇了叫獸易小星。

今天叫獸易小星的影片《沐浴之王》公映了,但是日本方面卻指責整部影片侵權行為。這下麻煩了,現如今的觀眾們都很倚重一部影片的清白,假如影片患上剽竊侵權行為那些東西,電影票房可怎么辦?

但叫獸易小星不尊重此種說法,覺得自己寫的電影劇本,自己改的人物,為什么還要被韓國人佔便宜。但是現在網民也很厲害,他們說,叫獸易小星說的是沒有剽竊,韓方說的是侵權行為。從其本質而言,這是戰略合作產生糾紛吧?這事兒交予法律條文,捋清楚就好了。至於自身利益劃分,還是交予專業的總務人士去化解吧。

但是後來萬達決定不做整部影片了,叫獸易小星倒是接著做下去了,完全換成了本土化的內容和人物,和日本漫畫書沒什么直接關係了。但是日本方面覺得,既然當初最先的創意設計是來自日本漫畫書,只好要求分一杯羹。

叫獸易小星剛才出面澄清,說這根本都是不實之詞。首先,所謂剽竊,是指《沐浴之王》和《沐浴之神》劇名的一字之差,但是這三部影片都是搓澡題材,名字相近也正常。再一箇中國電影《沐浴之王》和日本漫畫書《沐浴之神》在內容臺詞上,劇情上,人物設置上,沒有任何完全相同。既然如此,何來剽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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