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爆欠小S逾500萬!呂秋遠教10件事:當個信守協定的好人吧

 

5、調解再婚,在高等法院進行,協助磋商的辯護律師很關鍵,好的辯護律師讓你上天堂,能力不夠的辯護律師會讓你進套房,千萬別覺得辯護律師不關鍵,他們談就好。

本報記者朱祖儀/綜合報道

呂秋遠表示,成婚當然是人生可以市場預期的情況,就像是失業、子公司經營不善、婚外情一樣,這是人生中無可避免、有可能出現的痛苦。而且所謂的「情事變更原則」很難被高等法院接納,千萬別老是想著要高等法院幫你發生改變之後說好的承諾,比如孩子扶養費。

10、簽好之後,能不能跟高等法院反悔,主張他們失業、對方成婚等等所謂「情事變更原則」,要求修改條件?比如說,汪小菲說,即使小S成婚,是當時籤筆錄的這時候,難以預料到的情況,而且要求重新訂新的數額?

呂秋遠今日稍早在facebook發文則表示,從汪小菲和小S的本次爭論中,能學到10件事,如下:

4、裁決會公開在監察院裁決查閱控制系統裡,而且千萬別以為大不了讓檢察官判,之後輸出名字,都能看見兩方再婚的精采情況,家庭暴力婚外情通通都能一覽無遺。但是調解再婚,不能有任何歷史紀錄公開,而且很多人偏好調解再婚。

大陸商人汪小菲21日被曝料未履行與小S(徐熙媛)的再婚協定,迄今已欠下逾500多萬元的學費,他氣得在微博開世界地圖砲狂罵人。對此,辯護律師呂秋遠則表示,從2人的再婚爭論中,能學到10件事,也感慨「婚姻中都不遵守承諾了,至少離婚以後,留點自己的誠信,當個信守協議的好人吧!」

呂秋遠表示,若是在婚姻關係中都不嚴格遵守承諾,至少再婚之後留點他們的誠信,當個信守協定的好人吧。最後他也提及,從來就並非「結婚結得好,人生就躺好」,而是「離婚離得好,人生沒煩惱」,即使成婚不可能將就躺好,成婚是很艱辛的,「認真經營的美滿婚姻,比日本壓縮機還要稀少,好嗎?」

3、裁決不接受,可以上訴,通常可以上訴到三審,平均值時間大概二到五年。調解筆錄,如果兩方在檢察官面前簽名,一次搞定,無法上訴、無法反悔、無法折扣。

7、私底下在戶政備案的協定,假如對方反悔,無法直接請高等法院強制執行,做假扣押或者拍賣,而是要到高等法院提告,以兩方的再婚協定做為物權基礎,要求高等法院裁決如協定書約定的內容。但是高等法院製成的調解筆錄,能直接聲請強制執行,如果對方有個人財產,高等法院會幫你扣好扣滿。

2、所有的再婚民事訴訟,都有調解先行流程,而且高等法院的裁決再婚,又能分為三種,一種是調解再婚,還有一種是真正的裁決再婚。調解再婚,就是由調解常務委員與檢察官協助兩方達成共識。製成調解筆錄,一次確認。裁決再婚,就是由檢察官裁決,能打到三審。

1、再婚有三種,一種是協定再婚,另一種是裁決再婚。協定再婚,就是他們跟對方私底下磋商,磋商好條件之後寫成口頭,找好三個辯護律師,到戶政事務所備案。裁決再婚,就得要到高等法院去。

9、強制執行並並非甚麼都能扣,要是可以確認的數額,而且假如是寫「年終獎金的一半」、「學費、生活費的一半」,此種約定都很難強制執行,請寫清楚多少錢。

6、磋商的內容,不外乎是要千萬別再婚、撫養權歸誰、餘下個人財產重新分配給多少、扶養費數額、要千萬別給贍養費、是不是家庭暴力、婚外情的索賠等等。談好的事項,原則上無法發生改變。

8、應允了對方的事情就要做到,請千萬別小看民事的力量,的話就是一輩子都千萬別有錢放到他們頭上,也千萬別有金融資產、千萬別有工作總收入,如果對方想扣,高等法院都會遵從調解筆錄內容做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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