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榮弟弟向影片製作方賠償,控告影片《梅艳芳》侵害註冊商標

 

對於主創人員而言,被張國榮父母告確實是深感不幸的事,記得剛公映的這時候影片製作子公司老闆娘還邀請她弟弟去看了整部影片。

整部回憶錄影片《梅艳芳》整體上較好,口碑兩極分化嚴重,愛的人很愛,棄的人也會很棄,唯獨讓人不滿意的就是弟弟張學友部份,反差太大。斯人已逝,影片中的穿插細節,總會勾起我們對這個二十世紀的念想。時間,能有治好的功效,也有想念的香味。

近日,已故澳門男藝人張國榮同名回憶錄電影現正於各大院線熱播。依照澳門媒體報導,電影製作子公司安樂影片昨天遭張國榮弟弟梅啟明入稟地方法院,以張國榮名字國際品牌及註冊商標頗具商業價值為由,控告電影侵害註冊商標,要求法庭下令禁制安樂影片及有關人士侵害註冊商標,冒名處事,強制安樂影片向梅啟明交出所有侵害註冊商標物品並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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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標簽   梅豔芳